為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緊緊圍繞我縣“擁江融入、產城融合”總體思路和經濟發展目標,科學統籌審計項目和審計資源,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結合實際,除法定審計項目和上級同步實施審計項目外,我局起草了《永嘉縣審計局2025年度自定審計項目計劃(征求意見稿)》。現將起草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審計項目計劃編制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各級審計委員會、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完整、準確、全面把握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對審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務,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審計主責主業,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大力推進高質量審計,為加快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縣域樣板,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永嘉新篇章貢獻審計力量。
二、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原則和依據
2025年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審計、有序覆蓋,強化統籌、量力而行”總體原則,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圍繞縣委縣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緊盯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謀劃審計項目計劃,全面貫徹落實新審計法的精神實質和工作要求,把推動防范化解風險擺在突出位置。
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浙江省審計條例》等。
三、審計項目計劃編制過程
為科學管理審計立項,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服務全縣改革發展,我局于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縣直相關單位意見、局機關各科室(中心)等對象征集2025年度審計立項建議,并與省市審計機關對接審計項目的安排。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參照以前年度的安排,初步編制了2025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草案,擬安排審計項目12個,其中省同步項目3個、自定項目9個。
四、審計項目計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2025年審計項目初步安排12個,其中省定3個、自定9個。其中自定審計項目分別為:
一是圍繞法定職責,組織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為持續推動貫徹執行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財經紀律執行,落實集中財力辦大事和過緊日子要求,提高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績效,擬安排2個自定項目:永嘉縣教育局202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永嘉縣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
二是圍繞高質量發展任務,組織開展重點產業發展審計。為推動我縣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聚焦重大文旅項目建設,評估文旅領域專項資金績效,提升文旅產業吸引力和發展潛力,促進文旅產業走深走實,擬安排1個自定項目:永嘉縣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審計調查。
三是圍繞共同富裕先行,組織開展重點民生審計。為推動各項民生政策落實到位,評價重大政策執行效果,評估民生實事實施情況,推進民生政策優化完善,保障民生資金規范使用,切實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擬安排1個自定項目:永嘉縣民生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四是圍繞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組織開展領導干部(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為推動領導干部樹牢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規范權力運行,加強權力制約和反腐倡廉,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高效利用自然資源資產,維護生態環境安全,擬安排5個自定項目,對縣商務局、永嘉上塘中心城區管理委員會、浙江永嘉經濟開發區(永嘉系統流程裝備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橋頭鎮、縣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5個單位8名領導干部(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