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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實施辦法》和《永嘉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要求,擬對永嘉縣早香柚產業提升鄉村振興綜合試點項目予以安排第二批資金500萬元,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一、公示內容 根據《浙江省鄉村振興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25年度鄉村振興綜合試點項目的通知》(浙鄉振函〔2024〕14號)、《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快財政支農資金支出進度的通知》(浙農計發〔2023〕10號)、《關于印發永嘉縣早香柚產業提升鄉村振興綜合試點項目實施計劃的通知》(永農〔2025〕17號),擬撥付永嘉縣早香柚產業提升鄉村振興綜合試點項目第二批資金500萬元。該項目補助資金在《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鄉村振興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部分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農〔2024〕80號)中列支。 二、公示時間:2025年7月18日至7月27日。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舉報者應當在公示之日起10日內以真實身份向縣紀委、縣監委駐財政局紀檢監察組或永嘉縣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協調科(地址:永嘉縣上塘鎮嶼后巷198號)提出書面意見,聯系電話:0577-57773180、0577-67959865。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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