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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公開征求《永嘉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及建議的公告

          征集時間:2025-08-01——2025-09-01

          發布部門:縣農業農村局

          狀態:已結束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372號)和《永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嘉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7〕246號)要求,永嘉縣農業農村局對2025年5月31日前永嘉縣農業農村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形成《永嘉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一、網上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8月1日至9月1日。

          二、聯系部門及方式:法規與行政審批科,鄭可奇,聯系電話:0577-67222629。

          三、公眾反饋意見及建議的途徑:社會公眾可通過郵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上塘鎮嶼后巷196號,郵編325105)等形式反饋意見及建議。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見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各功能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372號)和《永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嘉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7〕246號)要求,永嘉縣農業農村局對2025年5月31日前永嘉縣農業農村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保留的11件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修改的3件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廢止的2件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以及宣布失效的12件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自2025年7月31日起,除上述保留的、修改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外,2025年5月31日前永嘉縣農業農村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

          該文件自2025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

          附件:1.保留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修改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廢止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4.宣布失效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 ??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保留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備注

          1

          關于印發《永嘉縣動物飼養場所建設前動物防疫條件征詢制度》的通知

          永農〔2011〕163號


          2

          關于印發《永嘉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永農〔2020〕27號


          3

          關于印發《永嘉縣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評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永農〔2021〕22號


          4

          關于公布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永農〔2021〕55號


          5

          關于開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額補充保險的通知

          永農〔2022〕31號


          6

          關于公布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永農〔2023〕55號


          7

          關于印發《永嘉縣加快漁業生產發展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永農〔2023〕68號


          8

          關于印發《永嘉現代農業產業研究院產業提升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永農〔2023〕107號


          9

          永嘉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實施細則

          永農〔2024〕93號


          10

          關于印發《永嘉縣糧食生產貸款貼息政策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

          永農〔2025〕2號


          11

          關于公布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永農〔2025〕10號


          附件2

          修改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備注

          1

          關于印發《永嘉縣墾造耕地后續種植和地力培育項目驗收辦法》的通知

          永農〔2018〕95 號

          刪去《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墾造耕地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11〕67號),該文件已廢止

          2

          《關于印發〈永嘉縣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

          永農〔2020〕2號

          刪去《溫州市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溫委農〔2018〕60號),改為溫州市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管理辦法(溫委農辦〔2022〕1號)

          3

          關于印發《永嘉縣示范性家庭農場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永農〔2021〕23號

          刪去《關于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120號),改為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省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辦法》的通知【浙農政發〔2022〕3號】

          附件3

          廢止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備注

          1

          關于加強農藥監管工作的通知

          永農〔2015〕243號

          相關禁限用農藥名單已更新,予以廢止

          2

          關于印發《農業領域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的通知

          永農〔2016〕45號

          時間跨度久,文件內提及的大量法律法規都有更新,予以廢止

          附件4

          宣布失效的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備注

          1

          關于印發《永嘉縣農業農村項目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永農〔2018〕42 號

          相關工作已實施完畢,予以宣布失效

          2

          關于印發《永嘉縣扶持薄弱村發展村級物業經濟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辦法》的通知

          永農〔2018〕51號

          相關項目目前已經沒有開展,予以宣布失效

          3

          關于印發《永嘉縣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永農〔2019〕99號

          扶貧工作已經圓滿結束,予以宣布失效

          4

          關于印發永嘉縣上道路拖拉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永農〔2021〕109號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5

          關于印發<永嘉縣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

          永農〔2021〕107號

          有效期為2023年12月31日

          6

          關于印發《永嘉縣農產品品牌建設獎補實施細則》的通知

          永農〔2021〕112號

          獎補對象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等3部門關于切實抓好2022年糧油生產保供工作的通知

          永農〔2022〕15號

          一年一度的文件

          8

          關于印發永嘉縣內陸捕撈漁民減船轉產實施方案的通知

          永農〔2022〕22號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9

          關于開展丘陵山區適用農機裝備補貼工作的通知

          永農〔2022〕37號

          相關工作已實施完畢,予以宣布失效

          10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等3部門關于切實抓好2023年糧油生產保供工作的通知

          永農〔2023〕19號

          相關工作已實施完畢,予以宣布失效

          11

          永嘉縣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政策

          改革實施方案(試行)

          永農〔2023〕23號

          有效期至2025年4月1日

          12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等4部門關于切實抓好2024年糧油生產保供工作的通知

          永農〔2024〕19號

          相關工作已實施完畢,予以宣布失效

          草案解讀
          我要提意見

          一、清理原因及背景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和《永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嘉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7〕246號)要求,每隔2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失效、廢止。

          二、清理依據

          1、《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372號)

          2、《永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嘉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7〕246號)

          三、清理過程

          本次清理工作于2025年7月初開始組織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一是業務處室按照職責分工,結合本次清理的標準和要求,對待清理文件提出分類處理建議;法規與行政審批科逐項對清理建議進行了審查,匯總形成復核審查意見;

          二是根據復核審查結果,形成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通過征求各科室、中心意見,形成初步征求意見稿。

          三是2025年8月1日,通過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未發現相關問題。

          四是于2025年8月1日至9月1日,在永嘉縣政務網上征求系統和社會公眾意見。

          四、清理結果

          1、本次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主要內容為: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1件,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以及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上述決定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8月1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見

          公開征求《永嘉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2025年8月1日至9月1日在永嘉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任何意見和建議。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縣工作的大力支持。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9月8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見
          決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請稍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