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1008003014039/2025-320613 主題分類 其他
          組配分類 鄉鎮部門規范性文件 發布機構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11 公開方式 {opentype}
          文號 永市監〔2025〕26號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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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印發《關于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維護良好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關于印發《關于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維護良好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現將《關于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 維護良好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 ? ? ?永嘉縣人民法院

          永嘉縣人民檢察院? ? ? ? ? ? 永嘉縣委縣政府信訪局

          永嘉縣公安局? ? ? ? ? ? ? ? ? ? ? ? ? ? ? ? 永嘉縣司法局

          國家稅務總局永嘉縣稅務局? ? ? ? ? ? ? ? ? ? ? ? ? ? ? ??

          2025年8月11日? ? ? ? ??


          關于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 維護良好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


          為維護良好的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促進社會誠信建設,保障公平競爭的消費市場秩序,防范以牟利為目的的“職業索賠”行為占用有限的行政資源、司法資源,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原則

          (一)堅持依法行政。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在應對“職業索賠”行為工作中,要始終堅守依法行政的底線,確保依法履職、規范答復,做到程序適當、證據充足、定性準確、裁量合理。

          (二)實施分類管理。全面維護真正消費者的權益,鼓勵和引導公益性職業舉報行為,規范和治理影響營商環境的惡意“維權”行為,打擊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在投訴處理、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環節,落實對“職業索賠”行為的分類管理。

          (三)倡導誠實守信。通過宣傳培訓、指導約談、行政處罰等多種方式,著力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推動企業知法守法、誠信自律。倡導誠信消費、理性消費、依法維權,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和放心消費環境。

          (四)強化綜合治理。針對“職業索賠”行為明顯泛濫領域、數量急劇增長的情況,深入分析原因,從制度供給、行政執法、行刑銜接、司法保障、工作考核等方面加以遏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惡意性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行為的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是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下列為了牟利而不是為了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情形,一般不應被界定為消費者:

          (一)同一投訴人反復提起投訴,或者僅以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說明書、標簽標識等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由要求經營者賠償的,但不影響商品或者服務質量,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損害其人身、財產合法權益的;

          (二)投訴未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如不配合執法單位核實驗證身份信息的,或不同投訴人使用同一手機號碼、同一通訊地址的;

          (三)因購買商品或服務獲得懲罰性賠償后,投訴人反復購買相同商品或接受相同服務后反復索賠的;

          (四)同一投訴人或者不同投訴人通謀分別消費后,對同一經營主體短期內大量投訴;

          (五)投訴人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頻次明顯超出生活消費需要;

          (六)同一投訴舉報人長期、反復提起大量相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

          (七)投訴人疑似惡意制造經營主體侵權的虛假事實或者虛構消費者權益爭議事實,如通過夾帶、調包、造假、篡改商品生產日期、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主體的賠償或者對經營主體進行敲詐勒索的;

          (八)在本省其他市、縣(市、區)已被列入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行為異常名錄的;經全國12315投訴舉報平臺大數據智能模型分析,投訴舉報人與已認定的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行為異常名錄具有高度關聯性的;

          (九)其它符合以不正當牟利為目的,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等投訴舉報特征的行為。

          三、開展聯合甄別與分類處置

          建立部門間聯合甄別機制,集聚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專業力量,匯集各方濫訴、濫訪數據,開展聯動甄別工作。甄別時,對于食品、藥品領域要體現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維護群眾基本民生權益。

          各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處置投訴舉報過程中,發現投訴舉報人存在以上情況的,結合投訴的頻次及專業化、格式化投訴書面材料,以及提起復議、訴訟和信訪數量等方面進行判斷,初步判斷疑似“職業索賠”行為的,應收集整理相關證據材料,提請甄別審核。對經甄別屬于“職業索賠”行為的,將結果及時納入“投訴舉報異常名錄”。同時各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甄別結果,按照分類處置原則處置。屬于惡意投訴行為的,依法不予受理或已受理的終止調解。屬于惡意舉報行為的,堅持慎重處置原則,對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要認真核查處置,并切實履行各類告知答復等義務。

          四、強化跨部門信息共享與協作機制

          縣市場監管局對于認定為“職業索賠”行為的投訴舉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辦理。縣市場監管局要適時召開聯席會議,就轄區惡意“維權”動態進行信息互通、態勢研判,形成工作預案和應對策略;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注重對投訴舉報的大數據分析,發現和搜集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縣稅務局應發揮稅收職能,在處理“投訴舉報異常名錄”內人員的投訴舉報件時,要加強身份核驗,依據《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在稅收行政復議方面嚴格把握行政復議申請人的主體資格,防止冒名或者不實行政復議行為;嚴格審查申請人與行政行為的利害關系,對于認定為惡意“維權”的投訴舉報且有證據材料佐證的相關行政復議申請,依法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定期與市場監管部門交換“職業索賠”投訴舉報情況,保持常態化信息互通。

          縣司法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嚴格把握行政復議申請人的主體資格,防止冒名或不實復議行為; 嚴格審查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的利害關系,對于認定為“惡意”維權的投訴舉報且有證據材料佐證的相關行政復議申請,依法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

          縣人民法院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依法把握原告主體資格,對“職業索賠人”所提訴訟,經審查缺乏正當訴的利益的,依法處理。對“職業索賠”中反映網頁介紹、產品標識、廣告、宣傳、價格標識中存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并要求認定消費欺詐行為的,依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規定。

          縣人民檢察院應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與公安機關偵查監督和協作配合,統一執法司法理念,統一證據認定標準,對公安機關移送的“職業索賠”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等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及時開展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工作,注重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對經認定為惡意“維權”的“職業索賠人”申請檢察監督的,依法不予支持。

          縣公安局應依法嚴厲懲處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等行為,針對“夾帶”“調包”“造假”問題食品、惡意定性“偷逃稅款”,并通過要挾、欺詐等方式索賠以及長期進行不實舉報,以不再騷擾企業正常經營為要挾,要求企業支付一定“好處費”等涉嫌構成敲詐勒索、詐騙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構成犯罪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依法懲處,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廣泛宣傳,引導依法依規維權。

          縣信訪局在處理群眾的各類投訴及訴求請求過程中,對涉及惡意“維權”的訴求,要支持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投訴的立場。同時加強對類案信訪事件和重點人群的分析研判,做好相關信訪信息通報、預警,完善相關信訪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嚴防非法、惡意信訪得利,積極維護正當信訪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

          五、加大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相關職能部門應及時將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按照規定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公安部門應根據相關線索展開調查,并依法作出相應處理。同時公安部門要重視經營者反映的惡意性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線索,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處置。

          六、嚴格審核舉報獎勵程序

          對舉報的重大違法行為,根據《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給予相應獎勵;對認定為惡意舉報的,要按照《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從嚴審核,除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涉嫌犯罪等明確獎勵規定的以外,原則上不予獎勵。

          七、完善考核監督機制

          對“職業索賠”引發的行政復議、訴訟、信訪、紀檢監察舉報等行為,相關部門應研究更科學合理的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對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無明顯主觀過錯的,依法依規實施容錯免責。


          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 ? ? ? ? ? ?2025年8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