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大力推進我縣農業農村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和鄉村振興事業高質量發展,按照《“甌越英才計劃”永嘉縣遴選管理辦法》(永委教科人發〔2025〕2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持續推進人才發展戰略,通過專業領域優秀人才評選活動,激發鄉村人才創業創新活力,發揮鄉村人才創業致富、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全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為我縣鄉村振興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遴選范圍
“永農英才”是指具有良好道德品質,在我縣農業農村一線工作或服務農業農村發展,能夠發揮示范引領和傳幫帶作用,為我縣鄉村振興作出突出貢獻,受到群眾廣泛認可,有代表性、有影響力的優秀人才。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編人員以及已入選市級重大人才工程、《溫州市人才分類目錄》中E類及以上人才不參加“永農英才”的遴選。
三、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三農”事業,在促進我縣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具有永嘉縣戶籍或在永嘉工作,申報時已全職在永嘉縣范圍內的用人單位工作1年以上,并承諾繼續全職在永嘉縣用人單位工作5年以上。規范經營,依法納稅,無不良經營行為記錄,無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事件,無失信行為記錄,無科研誠信不良記錄。
(二)具體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從事農業一線生產經營,在全縣同行業中經營規模、產品質量、科技應用居領先水平,經濟效益較好,示范帶動作用明顯;或從事農產品加工業,固定資產、年銷售額、品牌建設居全市領先水平,對周邊農民輻射帶動能力強。
(2)具有較高的科技創新能力,在農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品種、新機械的研制、開發、推廣、應用等方面業績突出,近五年農業技術發明創造和技術成果推廣獲市級及以上有關部門認定或相關獎項,并取得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積極發展農家樂、民宿、農村電子商務等鄉村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在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方面成績顯著,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示范性。
四、遴選程序
在縣委人才辦指導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具體遴選工作。永嘉縣“永農英才”遴選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重點以思想素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技術水平、帶動能力為主要依據,總量控制,嚴格按照標準條件和規定程序進行。遴選程序如下:
(一)申報推薦。各地各單位做好排摸人選、推薦申報等工作。單位或個人填寫 “永農英才”申報表,由申報人向工作單位提交申報,或個人自薦,按照填報要求將申報推薦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提交縣農業農村局科技教育科。
(二)資格審核??h農業農村局對申報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根據需要查驗身份證、學歷證明、獎勵及榮譽證書、技術技能證書、主要成果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經初審后推薦人員申報材料和推薦人員主要信息表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評選小組。
(三)組織評審。對審核通過的人選,采取專家評審方式,依據申報人選的學科專業領域以及所從事方向邀請相關專家組建評選小組進行評審形成建議人選名單。
(四)公示發布??h農業農村局通過政務網等媒體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天)“永農英才”建議人選名單。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由局機關紀委核查并提出意見。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縣農業農村局領導辦公會議審議后,由農業農村局發文公布。
五、申報方法及有關要求
(一)申報方法。
(1)單位申報:申報對象所在單位、組織推薦符合評選標準的“永農英才”候選人申報。
(2)個人申報:符合評選標準的“永農英才”候選人個人自薦申報。
(二)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永農英才”申報書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材料時,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2份和電子文檔(包含完整的蓋章掃描件和word版材料郵箱報送),電子文檔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郵件標題注明“永嘉縣(單位)+申報人姓名+“永農英才”遴選資料”。相關佐證材料一般應包括:(1)身份證復印件;(2)本人在農業農村領域取得的主要成就證明材料;(3)所在單位營業執照;(4)本人社保繳納證明;(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服務管理
(一)政策傾斜。對“永農英才”入選者,可認定為F2類人才,享受相應層次人才政策待遇;符合條件的F2類人才可享受人才住房補貼、人才住房配租配售等人才住房相關政策。
(二)跟蹤培養。“永農英才”優先推薦申報市級及以上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和評選活動;加強入選者持續培養,組織推薦入選者參加有關專業培訓、教學交流,鼓勵和支持“永農英才”優先申報各級農業農村項目。
(三)動態管理?!坝擂r英才”應積極參與農業農村領域相關事務,如不再從事相關職業或調往市外的,可保留人才稱號,不再享受有關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永農英才”稱號,終止相關待遇: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因其他原因不宜作為“永農英才”管理的。
七、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永嘉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