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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財金助力擴中家庭項目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浙財金〔2023〕14號)和《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財金助力擴中家庭項目擴面推廣的通知》(浙財金〔2024〕22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構建家庭型財稅政策體系,助推橄欖型社會建設,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貼息對象 低保邊緣戶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萬元區間的家庭(不含低保低邊特困家庭)初篩對象主要參考家庭住宅、公積金繳納金額、家庭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家庭用車、市場主體納稅等要素,經大數據綜合分析生成。 二、貼息條件 通過永嘉農商銀行獲得“共富”系列貸款支持,且已納入擴中家庭名單庫(以貸款合同起始時間為準)的家庭,永嘉農商銀行可在擴中家庭利息結算時對貼息金額直接給予減免。 三、對象生成 省財政廳牽頭初步建立擴中家庭名單庫,并由浙江農商銀行系統盡調校準;非擴中家庭名單庫,但經論證可以納入擴中家庭政策對象。永嘉農商銀行根據擴中家庭名單開展信用評價,線上數字化與線下走訪,收集、修改、豐富相關家庭信息標識,建立擴中家庭信用檔案,并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四、貼息標準 政府給予符合條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貸款1.8%的貼息補助,貼息金額減免后實現擴中家庭貸款利率不高于3.5%,對高出3.5%部分,由農商銀行系統承擔讓利,貼息貸款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單戶家庭每年獲得財政貼息總額不超過9000元,允許同筆合同多次循環使用。 五、申報流程 永嘉農商銀行委托第三方機構按年開展擴中家庭貸款貼息專項審計,經審計后由永嘉農商銀行將擴中家庭貸款貼息申請匯總表、專項審計報告及貼息資金補助申請報告報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縣財政局,由兩家單位聯合審核。經審核確認后,根據上級要求報送申報資料到省級相關部門。 六、資金撥付方式 縣級財政負擔的部分由縣財政局安排資金到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撥付給永嘉農商銀行。省級財政負擔的部分由省財政廳安排撥付。縣級扶持資金可根據工作推進需要預撥資金,待省財政廳下達結算通知后再行清算。 七、永嘉農商銀行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貸款發放及貸款貼息申報,落實專人對申報資料進行初核,嚴禁超范圍惡意申報及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八、本《辦法》自2024年11月26日起施行,2024年8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參照執行。 永嘉縣財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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