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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縣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關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號召,面對秸稈處理和利用的挑戰,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促進秸稈的資源化利用,減少環境污染,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出臺目的 旨在通過政策扶持,激勵企業和組織參與秸稈綜合利用,推動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發展,實現農作物秸稈資源化處理。 三、政策依據 依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4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 四、文件制定程序 永嘉縣農業農村局社會發展科于2024年7月開始著手起草文件;經與縣財政局多次討論后形成初稿,并通過公文系統征求相關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意見,修訂2024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形成《永嘉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在網上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日期為:2024年9月20日到2024年10月20日。班子會議后,于12月3日正式發文。 五、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主要內容包括補助對象、補助范圍與標準、申報程序、申報要求、資金撥付管理和其他事項。 政策舉措。主要政策有四項。秸稈還田離田設備購置補貼,對購置秸稈還田設備、秸稈收儲利用設備設施給予定額補貼;秸稈收儲中心建設資金補助,對按有關標準建設的秸稈收儲中心項目的農業經營主體,按不高于核定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對于達到省級標準化秸稈收儲中心并通過驗收認定的給予每個不高于20萬元補助,對于達到區域性秸稈收儲中心并通過驗收認定的給予每個不高于8萬元補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重點支持農作物秸稈“五化”綜合利用項目。對開展農作物秸稈“五化”綜合利用,年利用量達1000噸以上、2000噸以上、5000噸和10000噸以上的秸稈利用主體,分別給與5萬、10萬、20萬和30萬獎補資金;構建財政金融社會協同支持機制。支持政策性擔保機構創設“農創擔”“秸稈擔”等擔保產品,為秸稈利用主體提供最高 1000 萬元擔保貸款額度。 六、使用對象 適用于永嘉縣內從事秸稈綜合利用的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秸稈產業化利用企業和其他從事秸稈收儲利用服務的組織。 七、注意事項 申報主體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申報主體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虛假申報將取消資格并追回補助資金。 八、關鍵詞解釋 秸稈綜合利用:指秸稈的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飼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方式。 秸稈收儲中心:指按照省級或區域性標準建設的秸稈收集儲運設施。 九、施行日期 2024年12月3日起實施。 十、政策解讀機關及聯系電話 解讀機關:永嘉縣農業農村局 聯系人:厲和平 0577-5767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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